2008年10月8日

雷曼苦主

最近的雷曼兄弟事件, 出現了一個角色, 名叫「苦主」. 我聽了後真的令我想了很久也想不通.

詳細的事情相信大家已經有留意各大報張的報導, 小弟不用重複了. 而最近就產生一班「人士」四出示威, 說要追討回自己的金錢.















先不論誰的對與錯. 等我先舉個例, 你阿媽用了$10在A街市買了一斤菜心. 個菜販咩都無講, 就將一斤菜交給你阿媽喇. 一手交錢, 一手交貨.

接著, 不知是好彩一或是倒楣, 你阿媽行過B街市時, 見到菜心只是賣$5/一斤. 你說你阿媽會否回去A街市要求那菜販退款嗎?

帶一些問題給你想想:

1. 你阿媽買菜時, 是否有被人威迫下而買入這一斤菜?
2. 最後決定買這斤菜的權利是誰, 你阿媽或A街市菜販?
3. 如果你阿媽在B街市看到的是$20/斤, 她會返回A街市要求退款嗎?

說回雷曼「苦主」如果事件不好好解決, 我又想到一些後遺症:

1. 如果事情不是因那些「人士」蝕錢, 相反地是賺一倍的. 不知他們會怎主動走出來要求別人退款呢?
2. 那些「人士」在決定買入迷你債券時, 最後決定的人是誰呢?
3. 那些「人士」有沒有細心去看清楚買賣的單章呢? 這時他們應有的責任.

其實, 他們的行為帶給青年人一種不願賭服輸(當然這不是賭博啦), 不負責任, 沒有奧運時那些健兒的體育精神.

這次事件中, 真正的苦主是誰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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